企业的固定资产在纳税申报的时候,有的是可以进行折旧扣除,但也都需要计提折旧年限,对于汇算清缴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怎么做呢,我们结合着折旧扣除,折旧年限等来说一说,比如说像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是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与经营有关的折旧年限是5年,具体的操作方法还是看看下文。
企业的固定资产在纳税申报的时候,有的是可以进行折旧扣除,但也都需要计提折旧年限,对于汇算清缴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怎么做呢,我们结合着折旧扣除,折旧年限等来说一说,比如说像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是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与经营有关的折旧年限是5年,具体的操作方法还是看看下文。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固定资产按照 直线法 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年折旧率 = (1- 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假设黄山市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 年 9 月 7 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1000 万元,增值税税额 130 万元,购入设备发生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4.2 万元,增值税 0.378 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假定该企业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 10 年,预计净残值率 5% ,则该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该设备的月折旧额是多少万元?该设备的计税基础 =1000 + 4.2=1004.2万元该设备可提折旧金额 =1004.2 ×( 1 - 5% ) =953.99 (万元) 该设备月折旧额 =953.99/ ( 10 × 12 ) =7.95 (万元)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
(5)电子设备,为3年 。
为支持创业创新,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
加速折旧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一次性扣除政策
1.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4号)规定,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4号)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看完上文后,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哪些固定资产是不得折旧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这些政策和计算,有哪里有疑问的话就直接来问会计教练的老师,了解了汇算清缴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怎么做,还想学习相关的内容就点击下方的链接免费领取汇算清缴税务筹划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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