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企业经常会选择购入不动产,也就是房屋来进行经营或者使用,那么如果是购入的在建的不动产呢,身为会计该怎么做账呢,下面会计教练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具体的购入在建不动产的分录怎么写,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相关的知识点总结如下:
大家知道企业经常会选择购入不动产,也就是房屋来进行经营或者使用,那么如果是购入的在建的不动产呢,身为会计该怎么做账呢,下面会计教练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具体的购入在建不动产的分录怎么写,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相关的知识点总结如下:

购入在建不动产的会计分录涉及的会计科目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交税费、银行存款、应交增值税等科目,具体的分录做法见下方。
财政部公告2019 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原待抵扣进项税额在2019年4月1日后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总之,购入在建不动产的分录怎么写的解答就是这些,会计分录的学习不仅要掌握理论知识,更要多进行做账实操锻炼,看完这些大家若是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点击在线客服免费答疑,小编还在下方给大家准备了会计做账实操资料包,赶快点击领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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