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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不得兼任的工作岗位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11-11 10:44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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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与会计都是财务行业重要的岗位,缺一不可,那么我们要做的出纳岗位的职责是什么呢,我们之前也了解过出纳不可以兼顾其他的工作,那么出纳不得兼任的工作岗位有哪些呢,在这里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述一下这个问题,大家可以一起来看一下下面的这篇文章吧。

出纳与会计都是财务行业重要的岗位,缺一不可,那么我们要做的出纳岗位的职责是什么呢,我们之前也了解过出纳不可以兼顾其他的工作,那么出纳不得兼任的工作岗位有哪些呢,在这里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述一下这个问题,大家可以一起来看一下下面的这篇文章吧。

不得兼任的工作岗位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出纳的含义

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它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整理和保管,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核算等各项工作,也包括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货币资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狭义的出纳则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

出纳的工作是不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些也是在会计法中明确规定的,希望大家看完这篇文章之后可以明白出纳不得兼任的工作岗位有哪些这个问题,大家还可以点击下方的链接领取出纳基础知识大全来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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