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所得收入都是要纳税的,但是有些情况就例外,比如说一些免税的商品就不需要缴纳税款,这些商品是有国家的明文规定,比如说自己销售农产品,也是免收或者减收税款,那么销售免税商品会计分录怎么做呢,我们有些会计新手就不懂了,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详细的内容吧!
销售商品所得收入都是要纳税的,但是有些情况就例外,比如说一些免税的商品就不需要缴纳税款,这些商品是有国家的明文规定,比如说自己销售农产品,也是免收或者减收税款,那么销售免税商品会计分录怎么做呢,我们有些会计新手就不懂了,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详细的内容吧!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商品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将减免的增值税转入补贴收入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3、冲抵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4、结转补贴收入
借:补贴收入
贷:本年利润
免税商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免交增值税的货物。这类货物不交增值税,也就不能开增值税发票。企业购买免税商品,可以按照购买金额的10%做进项税抵扣。通常可在机场的免税店,消费物品免费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优待外国观光客在购买消费品时可免税的国家,购买到免税商品。
1.特定货物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特定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销售行为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7)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8)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9)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10)个人转让著作权。
(11)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12)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13)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14)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15)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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