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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该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1-10-09 14:1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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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纳税申报的方法,想必有很多的财务人员不是很会吧,不会我们就要学,学会了对我们以后的会计工作的帮助是很大的。会计教练小编在下文为大家详细的整理了有关,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该怎么处理的相关文章,快去了解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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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一、对方已将发票认证,信息已上传,无法删除,而你们却误作废,稽核系统将出现比对不符,总局将肯定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信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原因的。

二、因为纳税义务已发生,销售方应将误作废发票相关的收入,作为“未开票收入”如实申报交税!!

三、如果购货方已将该发票申报抵扣,按规定,其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向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信息。

不管选择做哪一行,都离不开会计知识储备,学会计到会计教练。会计教练的学校师资团队全国教师来自企业一线,具有较强的实战能力。并由出身于大型集团财务总监、行业资深财会人士以及拥有丰富教学实战经验的教师组建成专家团队,为会计教练的核心专业技能的研发等提供指导与支持。看完上文的,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该怎么处理是不是收获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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