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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转销项税额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9-26 11:33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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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工作中需要面临很多税务上的内容,像申报税务,纳税、待转销项税额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明白这几种税之间的区别,在工作中的时候我们就会注意到了,省的工作起来造成失误,小编刚好在整理待转销项税额是什么的资料,先分享给大家,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在会计工作中需要面临很多税务上的内容,像申报税务,纳税、待转销项税额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明白这几种税之间的区别,在工作中的时候我们就会注意到了,省的工作起来造成失误,小编刚好在整理待转销项税额是什么的资料,先分享给大家,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待转销项税额

所谓的“待转销项税额”是指已确认收入,但尚未进行税务申报,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晚于会计上确认收入时间的情况。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的详细规定如下:

1.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的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早于会计上收入确认时间(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房款)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会计上收入确认时间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建筑服务完成后被扣留的质押金、保证金)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工程结算等)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例如:

甲企业将闲置库房对外出租,租赁期为3年,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每月租金20000元,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支付(后付租金方式),假设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对出租业务选择一般计税,税率为11%。

2017年1-6月

借:应收账款 2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8018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982

(待转销项税额=20000÷(1+11%)×11%=1982元)

注: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因此先计入“待转销项税额”。

6月30日收到款项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189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892

以上就是待转销项税额是什么的简单介绍,小编刚刚还整理了怎么去做待转销项税额的分录之类的资料,想知道的就赶紧点击下方链接领取会计教练的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待转销项税额相关资料包,希望可以为大家解疑答惑,更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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