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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28 09:5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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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的员工因工致残等原因不能再从事企业安排的工作时,只能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就业补助金。那么关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不太清楚的小伙伴们就可以看看下文的详细解答,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

当企业的员工因工致残等原因不能再从事企业安排的工作时,只能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就业补助金。那么关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不太清楚的小伙伴们就可以看看下文的详细解答,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是需要给职工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的,对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上文就已经给出了详细的解答,更多的会计知识可以点击下方链接进行限免学习相关课程,还有免费的资料包可以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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