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增值税进项转出的相关知识点,都是需要会计人员掌握的,那么今天就来了解简单的基础概念问题吧!过剩的间接材料报废的时候进项税额要转出吗,看样子是挺复杂的,那么是否有那么难呢?快来和会计教练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增值税进项转出的相关知识点,都是需要会计人员掌握的,那么今天就来了解简单的基础概念问题吧!过剩的间接材料报废的时候进项税额要转出吗,看样子是挺复杂的,那么是否有那么难呢?快来和会计教练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相关规定: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相信各位小伙伴看了过剩的间接材料报废的时候进项税额要转出吗的内容后,也许会存在个别疑惑的问题,还有一些小伙伴是不是还想了解更多呢,那就一起来看免费的会计业务实训课程吧!可以帮助各位小伙伴了解更多有关间接材料报废的知识点。
下一篇:施工企业会用到哪种成本核算方法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