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主要就是对广告经营单位以及广告公司等纳税人缴纳的费用,那么大家对于享受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有什么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有什么需要知道的吗,下文就是会计教练小编为大家详细整理的详细知识汇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的学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主要就是对广告经营单位以及广告公司等纳税人缴纳的费用,那么大家对于享受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有什么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有什么需要知道的吗,下文就是会计教练小编为大家详细整理的详细知识汇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的学习。

1.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有没有行业限制?
没有行业限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条优惠政策下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只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在此期间均可享受免征。电影行业、广告业、娱乐业等全部行业的文化建设事业费的缴费人都可以享受这项免征优惠。
2.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有没有规模限制?
没有规模限制。
25号公告没有规模的限制,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在规定期限内都可以享受免征文化建设事业费的优惠。
3.“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个优惠期间是指费款所属期还是申报期?
优惠期间是指费款所属期。
例如:2020年1月1日申报的2019年12月份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不能享受免征优惠;2020年12月份应交的文化建设事业费,在2021年1月申报时享受免征优惠。
4.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在申报时是直接全填0进行零申报,还是正常填写报表项目同时选择减免性质代码按免税进行申报?
据实填写申报表相关项目,自动完成免征申报。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需要据实填写申报表相关项目,选择该文件后,对所属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自动完成免征申报。
5.前几个月已经申报缴纳过了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要是退费的话,应该怎么申请?不想申请退费,要是申请抵减以后费款的话,应该怎么申请?
25号公告规定,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前几个月已经申报缴纳过了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如果是想要退费,则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所属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如果不想申请退费,而是申请抵减以后费款,那么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减以后应当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作者:陈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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