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问题可以说是在会计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那么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就需要我们谨慎的处理发票的账务处理了。那么问题来了,发票在哪些情况下无法作废呢?发票作废的条件又是什么呢?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哪些情况下发票不能作废具体是什么吧!
发票的问题可以说是在会计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那么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就需要我们谨慎的处理发票的账务处理了。那么问题来了,发票在哪些情况下无法作废呢?发票作废的条件又是什么呢?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哪些情况下发票不能作废具体是什么吧!
①已抄报税的发票无法作废。
②商家开具的电子发票无法直接作废。电子发票开错无论是本月发票还是跨月发票都只能冲红,不能直接作废。
③成品油发票无法直接作废。
④跨月的发票,无法作废。
当发票无法作废时,只能够通过冲红的方式来处理。
发票作废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产成品(红字)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发票作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对于文中相关的发票问题,也是会计人员一大难题,那么哪些情况下发票不能作废呢,文中就讲述了这一问题,此外还补充了发票作废的会计分录及作废条件,更多会计小知识,一起来看看免费的发票开具作废红冲课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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