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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加工企业可享受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呢

发布时间:2021-08-13 10:57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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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所涉及到的业务活动不同,可以决定是否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那么在不同的条件下,水产品加工企业可享受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科普一下,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下方文章了解一下吧。

对于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所涉及到的业务活动不同,可以决定是否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那么在不同的条件下,水产品加工企业可享受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科普一下,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下方文章了解一下吧。

水产品加工企业可享受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呢

水产品加工企业可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2.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土地,不属于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依据:财税〔2019〕1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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