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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抵扣增值税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1-08-08 10:24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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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出差的人都知道公路通行费、桥、闸通行费,属于特殊的发票类型,根据公司规定办公工作出差所产生的交通费是可以报销的,那么对于财务人员来说交通费抵扣增值税会计分录要怎么做呢,小编为大家写了详细的抵扣分录,希望下面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大家更为清楚地了解这个分录!

经常出差的人都知道公路通行费、桥、闸通行费,属于特殊的发票类型,根据公司规定办公工作出差所产生的交通费是可以报销的,那么对于财务人员来说交通费抵扣增值税会计分录要怎么做呢,小编为大家写了详细的抵扣分录,希望下面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大家更为清楚地了解这个分录!

交通费抵扣会计分录

通行费抵扣进项税

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其中:

高速公路通行费: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过路停车费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贷:库存现金等

二级公路通行费: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桥、闸通行费: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推行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通行费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在2018年6月30日前还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6月30日后,高速公路通行费必须按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而一、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

对于桥、闸通行费,没有要求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以上便是交通费抵扣增值税会计分录的具体内容了,今天就暂时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上文可以帮助到大家的学习与工作哦!若是大家对此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想要学习更多知识点的,可以来会计教练免费试听增值税课程,进行一个深入而全面地学习;右上角微信扫码关注会计教练微信公众号,还可以免费领取增值税税率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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