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是开发项目应缴纳的一项税费,在进行汇算清缴时,也是有一些知识点需要我们去了解的。接下来,会计教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的主要内容的相关知识点,想要了解的小伙伴们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吧,相关的具体内容就在下方文章中!
土地增值税是开发项目应缴纳的一项税费,在进行汇算清缴时,也是有一些知识点需要我们去了解的。接下来,会计教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的主要内容的相关知识点,想要了解的小伙伴们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吧,相关的具体内容就在下方文章中!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是指应缴土地增值税的开发项目进行清算应达到的条件。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有两种,一是主动清算条件,二是被动清算条件。
一、主动清算条件及时间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是指开发项目已经行政管理机关验收取得初始产权证或验收证明,开发的项目已经全部销售完毕;)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整体将开发的未完工项目转让销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纳税人将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被动清算条件及时间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一、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该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专项工程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三、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四、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再按本规定第二条第1、2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包括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五、为了提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依据,企业应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等,在有关会计科目或备查簿中详细登记。
六、企业按规定补交应由已实现的1994年经营损益负担的土地增值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实际补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通过上述的阐述,了解了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的主要内容之后,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来免费试听土地增值税税种精讲课程的视频,帮助小伙伴全面了解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的条件以及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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