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技术创新的营业税优惠都有哪些,随着高等院校改革的逐步深入,许多高校都进行了重大的变革,大部分科研院所逐步转向产业化经营,高校积极利用自身的科技资源优势进行相应的转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高校技术创新的营业税优惠都有哪些,随着高等院校改革的逐步深入,许多高校都进行了重大的变革,大部分科研院所逐步转向产业化经营,高校积极利用自身的科技资源优势进行相应的转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实现产业化,提高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国力,国家多次就技术开发、技术创新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针对营业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具体颁布了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有关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该政策规定对于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收入,在取得各级政府技术主管部门的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取得审核批准后可以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加税,对于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则不享受免税优惠。该规定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39号中又进一步明确,免征营业税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指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社会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是不享受免税优惠的。
经过十多年不断的发展证明,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较大程度上推动了高校科研院所的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促进了国家科技产业化实施。为提高我国的科技竞争力和国家综合实力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和很好的导向作用。
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税种,对于以上关于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的优惠政策各地有具体的执行方法和操作程序。笔者选择了高等院校比较集中的北京、西安、武汉三地进行了调查比较,以期更具代表性。
北京市要求,技术交易当事人首先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技术合同等级机构申请认定登记,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登记费和手续费。登记费按实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的0.1%缴纳;手续费则按每项每次30元缴纳。取得认定登记后再到税务局进行免税申请和等候审批,未取得认定登记的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西安市的规定,发生技术合同交易业务后,开具统一的西安市技术贸易发票,并按规定缴纳开票金额5.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而后向合同认证登记机构申请认证登记,合同被认定为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的,再申请退税,被认定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则不能退税。
武汉市的规定,技术交易当事人先将有关技术合同及交易发票、到款凭证、技术资料交所在地区区级技术合同登记站,区技术合同登记站收齐合同汇总后及时交武汉市科技局所属的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由该办公室聘请数位不同领域的专家进行合同认定,经专家实质性认定后属于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的合同就可享受相应免税优惠,有关批件回单就退给区技术合同登记站再转交合同当事人(申请人);未能通过专家认定的技术合同就不给予回复,即不能享受相应免税优惠。
技术创新营业税优惠政策要求技术交易人,首先向合同认证机构申请并取得合同的技术性质认定,而后再向税务部门提出优惠申请。从目前各地实际运作情况看,该优惠政策执行起来普遍较为复杂、繁琐,并且可能产生一系列弊端。
1、税收成本高
税收成本指在税收征纳过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具体包括税收的征收费用和奉行费用。
(1)税收征收费用指税务机关为征税而花费的行政管理费,即税务部门将税收收入从纳税人手中转到政府手中这个过程所发生的消耗。对于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的营业税优惠需要取得各级政府技术主管部门的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而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取得审核批准后方可免征营业税。这就要求为此专门建立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机构,同时还增加了税务部门的免税审批工作(目前已改为批件备案制),而由此产生的费用就属于税收征收费用,并且这些费用的产生并没有实现税收的入库。
(2)税收奉行费用,指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在申报、缴纳税款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具体包括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税务申报,提请有关审批的费用及时间耗费。而关于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的优惠政策中,涉及的繁琐的申报登记及审批手续所耗费的费用及人力、时间导致税收奉行费用的提高。高额的税收奉行费用是导致纳税人总体税负高于政府征收税款的重要因素。由此可见,该税收优惠政策既存在不少的税收征收成本又存在高额的税收奉行成本,而高额的税收成本直接导致了税收行政效率的低下,是不符合税收体制改革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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