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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发工资时,不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和个税,等后面再从员工手里收回,那么怎么计提工资,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缴纳个税,收回代缴社保和个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写呢?麻烦老师写一下这几个账务处理分录,谢谢🙏

苗立旸

于2026-07-30  11:36发布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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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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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额发放工资后再收回代垫社保和个税,账务处理如下:

1.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应发工资总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公司承担社保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公司承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发放工资(全额发放,不扣除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
贷:银行存款

4. 缴纳社保(公司部分+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司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公司+个人合计)

5. 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垫付)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6. 收回代垫款项(员工交回现金或从下月工资扣回)
若员工交回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社保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所得税

若从下月工资中扣回: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代垫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社保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所得税

注意:若公司缴纳个税时习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则缴纳时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同时确认代垫债权: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收回时再冲减其他应收款。两种方式均可,但上述直接挂其他应收款更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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