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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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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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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0万元是处置时点实现的累计利得,它由两部分构成:一是2023年已确认的、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3000万元(对应递延所得税负债750万元);二是2024年处置前新增的公允价值变动(11-9)*1000=20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因此,在2024年处置时,**整个资产计税基础(初始成本6000万元)与处置收入(11000万元)的差额5000万元**,才构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这5000万元差异在2023年末已通过“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9000万元(成本6000+公允价值变动3000)与计税基础6000万元的差额3000万元,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750万元。剩余的2000万元差异是在2024年处置前形成的,由于该金融资产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变动**始终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处置时也不转入损益,而是直接转入留存收益。因此,这2000万元的变动**不会影响各期的会计利润**,也就不产生与当期利润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故无需针对这2000万元单独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是针对暂时性差异,而此2000万元在持有期间并未形成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因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在处置时才全部实现)。
2. 出售时不需要单独编制确认“应交所得税”的分录。原因如下:根据题目条件,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且税法规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在处置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2024年处置时,会计上已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3000万元及递延所得税负债750万元结转至留存收益。然而,**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是以当期税法口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而应纳税所得额通常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得出。本题中,处置该金融资产产生的纳税影响(即处置收入11000万元与计税基础6000万元的差额5000万元)**应计入2024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但题目要求(2)是“编制甲公司2024年相关会计分录”,此处的“相关”特指与该金融资产处置直接相关的会计分录。而**确认当期应交所得税的分录**,属于期末根据全年所有交易事项汇总计算所得税费用时的处理,并非该资产处置时点的即时分录。题目未给出甲公司2024年度的会计利润及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因此无法单独就该笔处置交易计算并编制确认应交所得税的分录。在实际操作中,该5000万元利得会作为2024年度的纳税调增项,在计算全年应交所得税时一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