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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小规模纳税人,第三季度开票未超过30万免税,10月份计提了增值税及附加,请问11月份报完税后怎么冲减已计提这部分增值税及附加,麻烦老师一起附上分录,谢谢

詹小姐

于2025-10-27  16:07发布23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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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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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报税后冲减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贷:税金及附加

(上面是手工账做的反向冲减,如果是用的财务软件,建议在原计提的分录的基础上数字用负数表示冲回)

说明:因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享受免税,应将已计提的增值税及附加全额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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