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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我们香港公司的股东是内地公司,占股100%,那内地公司在报企业关联交易报表时,是否需要报送国别报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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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12-24  09:43发布36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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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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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

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

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

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

 

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成员实体应当包括:

①实际已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


②跨国企业集团持有该实体股权且按公开证券市场交易要求应被纳入但实际未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

 

③仅由于业务规模或者重要性程度而未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

 

④独立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的常设机构。

 

2

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

报送企业。

 

国别报告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

 

企业虽不属于以上填报国别报告的范围,但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按照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准备国别报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在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时要求企业提供国别报告:


(一)跨国企业集团未向任何国家提供国别报告。


(二)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但我国与该国尚未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

 

(三)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且我国与该国已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但国别报告实际未成功交换至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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