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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想咨询残保金政策,公司在北京,现在11月了,再招残疾人的话,明年交纳今年残保金的时候还能享受减免吗?我查了一下政策,说“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计算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本来的计算公式不是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那到底是按月计算还是按年计算啊?今天问了相关部门的人,也没整明白。

闫女士

于2023-11-01  15:24发布25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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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 官方答疑老师

于2023-11-03 11:30:5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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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需要按月计算残保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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