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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07-20 08:5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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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68054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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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不符合条件的话需要按照转售,收到发票的企业给另一个企业开票的。
于2023-08-01 19:09:50发布
追问嗯,谢谢老师,公司收到别家公司开给我们的建筑服务*劳务费,这种涉及个税吗??(什么样的劳务费公司需要代扣代缴)

于2023-08-02 10:21:00发布
回答
不涉及的,销售方是个人的时候需要公司代扣代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