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雨
于2023-07-10 21:4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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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67961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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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开票方开具全电发票后,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操作流程: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一般有两种情况:
1、受票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才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操作流程如下:
1)纳税人登录后需在主页面(红字发票开具初始化页面)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2)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没有问题了,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确认成功。2、受票方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操作流程如下:
1)在菜单中依次选择【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
2)选择【待确认】,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识别号,点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