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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经营医疗美容项目的一般纳税人,既有化妆品销售应税项目,也有医疗项目免税服务,日常进项抵扣时,能分得清用于应税或免税服务,直接做抵扣或转出处理。如果分不清用于应税还是免税,是不是先做抵扣,月底按照销售额比例做进项转出处理,票据比较多,是不是还得做好日常统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老师

孙彦飞

于2023-07-09  17:34发布28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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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票据较多的话需要分类和归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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