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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固定资产相关税务的缴纳

发布时间:2020-03-23 09:5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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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是企业发展的时候会产生的一定资产内容,其中固定资产的处理是需要各位会计人员全面进行重视的,并且相关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也是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的,因此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关于出售固定资产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固定资产是企业发展的时候会产生的一定资产内容,其中固定资产的处理是需要各位会计人员全面进行重视的,并且相关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也是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的,因此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关于出售固定资产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小规模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二款

二、一般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原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出售固定资产的全部知识点了,如果大家看完这些内容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点,欢迎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内容,并且咨询我们右方在线客服能够领取更多免费试听课程,全面提高自己会计实操能力,从此升职加薪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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