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开,进入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并生产信息表编号,然后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对于购买方怎么做可以看看发票跨月后发现开错了怎么处理文章。
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
(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具体方法如下:
提示:如果您使用营改增后的新版本开票软件,需要先添加商品编码再填开信息表
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进入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
注意:购方申请有两种情况:
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销售方按照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理由
(2)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并生成信息表编号
(3)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一、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
1.已用于申报抵扣:由购买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并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由购买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由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购买方未取得发票: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由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有三种情况,已用于申报抵扣,由购买方在新系统中填开上传《信息表》,不用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并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未取得发票怎么做,问问发票跨月后发现开错了怎么处理中会计教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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