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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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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03-08  12:02发布120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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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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